孕妇孕检通常挂产科,无高危因素的孕妇建议于孕12周内建立孕期档案,高危或特殊情况(如高龄、合并疾病)需根据具体问题转诊至高危产科、内科或专科。
一、常规产检挂产科:适用于年龄<35岁、无慢性疾病史、无不良孕产史的孕妇,产科门诊可提供从孕早期NT检查、孕中期唐筛/无创DNA到孕晚期胎心监护、分娩计划等全周期产检服务,建议首次产检时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二、高危妊娠挂高危产科或相关专科: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需挂高危产科:年龄≥35岁;有高血压、糖尿病、甲状腺疾病等慢性病史;多胎妊娠、胎盘前置或既往流产/早产史≥2次;高龄孕妇建议在孕10周前完成首次高危筛查,高危产科医生会根据个体风险制定更密集的产检计划(如每周胎心监护),并协调多学科会诊。
三、合并内外科疾病挂对应专科:孕期合并心脏病、慢性肾病、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疾病的孕妇,需在产科基础上增加内科专科门诊(如心内科、肾内科),例如糖尿病孕妇需每周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,产科医生与内分泌科医生联合评估胰岛素使用必要性,避免因药物影响胎儿发育。
四、特殊检查项目挂专科:需进行胎儿结构畸形筛查(如四维彩超)者可直接挂产科;无创DNA、羊水穿刺等遗传学检查需先挂遗传咨询科,由医生评估必要性;心脏超声、骨密度检测等特殊影像学检查需挂超声科或骨科;产后42天复查可挂产科或产后康复科,评估盆底肌功能及恶露恢复情况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