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眼压症是指眼压测量值持续高于统计学正常范围(通常>21mmHg),但眼部检查未发现视神经损伤或视野缺损的一种眼部状态,需长期监测以排除青光眼进展风险。
一、生理性高眼压
定义:眼压升高与个体眼部解剖结构(如角膜厚度偏厚、眼轴较长)相关,无视神经及视野损害证据。
特征:多见于亚洲人群,角膜厚度>550μm者需结合角膜厚度校正眼压值,避免假性高眼压误判。
处理:无需药物干预,每6-12个月复查眼压及视野,重点观察角膜厚度变化及视神经形态。
二、病理性高眼压
定义:眼压升高伴随视神经纤维层变薄、视野缺损或视网膜神经节细胞丢失,存在青光眼进展风险。
高危因素:年龄>40岁、有青光眼家族史、高度近视或糖尿病患者需重点筛查。
监测指标:每3-6个月行视神经OCT、视野检查及房角镜评估,必要时启动降眼压治疗。
三、继发性高眼压
病因:由其他眼部疾病(如白内障膨胀期、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)或全身性疾病(如糖皮质激素使用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)引发眼压升高。
干预原则:优先控制原发病,如白内障术后眼压可自行缓解,葡萄膜炎需抗炎治疗。
注意事项:避免长期使用含糖皮质激素的眼药水,糖尿病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以减少眼部并发症。
四、特殊人群高眼压管理
儿童高眼压:优先非药物干预(如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、减少电子产品使用),低龄儿童(<3岁)禁用降眼压药物,每3个月复查眼压及眼底检查。
老年高眼压:女性绝经后因激素变化可能出现眼压波动,减少咖啡因摄入(每日<200mg),避免夜间大量饮水,定期监测血压及血脂以降低心脑血管风险。
妊娠期女性:禁用前列腺素类药物,优先选择β受体阻滞剂(需医生评估),产后42天内需复查眼压以排除妊娠相关青光眼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