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高血压疾病分为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、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四类。需根据具体类型评估风险,优先通过生活方式调整,必要时遵医嘱用药。
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:孕前即有高血压(≥140/90mmHg),孕期需加强血压监测,关注蛋白尿和肾功能变化,控制体重增长,避免过度劳累。
妊娠期高血压:孕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,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,产后12周恢复正常。需定期产检,低盐饮食,保证充足休息,避免情绪波动。
子痫前期: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及蛋白尿,可能伴头痛、视物模糊等症状。需住院监测,适时终止妊娠,预防子痫发生,优先非药物干预。
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:慢性高血压孕妇孕期新发子痫前期表现,需严格控制血压,密切监测胎儿生长发育,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。
所有类型均需定期产检,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就医。特殊人群如高龄、肥胖或有慢性病史者,需增加产检频率,遵循专业医疗团队指导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