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(≥140/90mmHg),或妊娠前无高血压史而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的一组妊娠期特有的疾病,包括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、子痫、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。
妊娠期高血压表现为妊娠20周后血压升高,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,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,需定期监测血压及尿蛋白,避免过度劳累,保证充足睡眠。
子痫前期除血压升高外,还伴有蛋白尿(≥300mg/24h)或器官功能损害(如头痛、视物模糊、血小板减少等),需住院治疗,密切监测母儿情况,适时终止妊娠,以降低母胎风险。
子痫是子痫前期的严重并发症,表现为抽搐、昏迷,严重威胁母婴生命,需立即控制抽搐、降低血压、预防并发症,必要时终止妊娠,产后仍需监测血压至产后12周。
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指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已有高血压(≥140/90mmHg),妊娠20周后出现子痫前期表现,需严格控制血压,加强胎儿监测,适时终止妊娠,降低母胎不良事件发生率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