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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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疗心动过缓需根据病因和症状选择药物,无症状且心率>50次/分者无需药物,有症状或心率<50次/分者,首选抗胆碱能药物如阿托品、山莨菪碱,或β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。对药物无效或严重心动过缓者,应考虑植入起搏器。
生理性心动过缓(运动员、健康成人):通常无需药物,需监测心率,避免剧烈运动时突发心率过缓。
病理性心动过缓(窦房结功能障碍、房室传导阻滞):首选抗胆碱能药物,如阿托品(用于紧急情况)、山莨菪碱(改善微循环);药物无效时植入起搏器。
药物诱发心动过缓(β受体阻滞剂、钙通道拮抗剂过量):停药后心率仍低者,可短期用沙丁胺醇提升心率,避免长期使用。
特殊人群:老年患者慎用抗胆碱能药物,防便秘、尿潴留;儿童心动过缓优先非药物干预,禁用阿托品。
预防措施:定期体检监测心率,避免滥用减慢心率药物,运动前评估心脏功能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