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疗心动过缓的药物主要包括抗胆碱能药物(如阿托品)、β受体激动剂(如沙丁胺醇)、多巴胺类药物(如多巴酚丁胺)及异丙肾上腺素等。用药需根据心动过缓的严重程度、病因及患者个体情况综合选择,优先考虑非药物干预(如心脏起搏器植入)。
生理性心动过缓:常见于运动员、长期锻炼者或睡眠状态,通常无需药物治疗,若无症状可定期监测心率。
病理性心动过缓:由窦房结功能障碍、房室传导阻滞等引起,药物治疗以临时提升心率为目标,如阿托品适用于迷走神经张力过高者,多巴胺适用于合并低血压患者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:老年患者可能因肾功能减退影响药物代谢,需谨慎调整剂量;孕妇及哺乳期女性用药需严格评估对胎儿或婴儿的潜在风险;儿童患者应避免使用可能影响心脏电生理的药物,优先考虑起搏器治疗。
用药禁忌: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β受体阻滞剂,严重心力衰竭患者慎用抗胆碱能药物,以免加重病情。用药期间需密切监测心率、血压及心电图变化,发现异常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