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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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以后生二胎无需办理准生证,国家已取消准生证制度,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。
夫妻双方可在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(街道)卫生健康部门办理生育登记,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等材料。
生育登记后,可凭登记凭证享受孕产期保健、住院分娩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生育政策相关的优惠措施。
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再婚的,需根据再婚情况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,具体办理要求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为准。
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夫妻,如户籍迁移、生育政策调整等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,了解最新的生育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,确保顺利办理相关手续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