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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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功能检查主要包括视力检查、视野检查、眼压测量、眼底检查及双眼视功能检查,全面评估眼部结构与功能状态。
视力检查是基础,通过远、近视力表检测视锐度,可筛查近视、远视、散光等屈光不正,儿童需结合散瞳验光明确真实屈光状态。
视野检查通过视野计检测周边视野范围,帮助诊断青光眼、视神经病变等,视野缺损程度反映视神经损伤程度。
眼压测量采用非接触式眼压计或Goldmann压平眼压计,正常范围10~21mmHg,高眼压需警惕青光眼风险,低眼压可能提示眼内出血或脉络膜脱离。
眼底检查通过直接/间接检眼镜观察视网膜、黄斑、视神经乳头,评估糖尿病视网膜病变、高血压眼底改变、黄斑变性等,糖尿病患者需定期筛查。
双眼视功能检查包括立体视、融合功能等,评估双眼协调能力,斜视、弱视患者需重点检查,长期视疲劳者也建议筛查。
特殊人群需注意:儿童检查前需充分沟通,避免抗拒;老年人应增加眼底和眼压检查频率;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需加强眼底监测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