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8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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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流产需注意确保妊娠时间在49天内,且无药物禁忌证。需在具备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,严格遵循医嘱用药,密切观察出血情况。
一、严格把握妊娠时间
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≤49天、确诊宫内妊娠者,超过此范围可能导致流产不全或大出血风险增加。
二、排除药物禁忌证
患有肝肾功能不全、哮喘、癫痫、青光眼等疾病,或对米非司酮、米索前列醇过敏者禁用。带宫内节育器妊娠、宫外孕者严禁药物流产。
三、规范用药与观察
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药物,用药后需在医疗机构观察6小时,注意记录孕囊排出时间及出血量。药物流产成功率约90%,若出血超过14天或伴有腹痛、发热,需立即就诊。
四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哺乳期女性需暂停哺乳;有多次流产史者可能增加并发症风险,需提前告知医生;高龄女性(如>35岁)需额外评估妊娠风险。
五、流产后护理
流产后需休息2周,避免性生活及盆浴1个月,注意个人卫生预防感染。建议流产后1周复查超声,确认宫腔情况,必要时进行清宫术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