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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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在必要时可以做电子胃镜检查。
3岁以上儿童在明确临床指征(如反复腹痛、呕血、不明原因贫血等)下可进行胃镜检查,婴幼儿需严格评估必要性,低龄儿童因无法配合,通常需在静脉或全身麻醉下完成检查。通常需使用直径5-9mm的儿童专用胃镜,以减少对娇嫩消化道的刺激,其中新生儿和小婴儿可使用外径5-8mm的内镜,体重大于25kg的儿童可安全使用标准成人胃镜(外径大于9.7mm)。
检查后需观察苏醒情况,2小时内禁食禁水,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。若出现持续腹痛、呕血或发热等症状,需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