婴儿通常在出生后满28天,且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,就可以进行游泳,但需严格遵循规范,确保安全。
新生儿出生后在医院可进行短暂的游泳接触,锻炼肢体协调能力和适应能力,出院后需等待脐带完全愈合、无感染迹象,再进行规律游泳。对于足月、身体健康的婴儿,满28天后可每周游泳1-2次,每次游泳时间控制在10-15分钟,水温保持在37-38℃,室温控制在26-28℃,避免受凉。
游泳时需有专人全程看护,使用专业的婴儿游泳圈,避免呛水、溺水等风险,游泳后及时擦干身体,尤其是皮肤褶皱处,做好保暖,预防感冒。如果婴儿有感冒、发烧、腹泻、皮肤破损等情况,需暂停游泳,待身体恢复后再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