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3-27
1.85万次浏览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产科
三十天不可以做药流,药物流产适用于38天到49天期间的孕妇。用药前需要去医院进行检查,排除宫外孕。符合药物流产指征后可以遵医嘱服用药物,避免擅自服用,以免对身体造成伤害。
北京协和医院
妇产科
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
药剂科
南昌市第三医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