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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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石市中心医院 产科
血压≥160/110 mmHg时需终止妊娠。
重度子痫前期:血压持续≥160/110 mmHg且无明显改善,需终止妊娠,以避免子痫、胎盘早剥等并发症。
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:血压≥160/110 mmHg且药物控制不佳,或出现蛋白尿、血小板减少等症状,需提前终止妊娠。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:血压≥140/90 mmHg但未达重度标准,若出现头痛、视物模糊等症状,需密切监测并考虑终止妊娠。
特殊人群提示:高龄孕妇、有慢性肾病或糖尿病史者,血压控制目标更严格,需在医生指导下提前终止妊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