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3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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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病是指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因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、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。
职业性尘肺病: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(如煤尘、矽尘)导致肺部纤维化,常见于煤矿、采石等行业,早期表现为咳嗽、咳痰,晚期可致呼吸衰竭。
职业中毒:接触铅、汞、苯等有毒物质引发的中毒,如铅中毒可损害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,汞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和口腔炎。
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:长期暴露于高温、低温、辐射、噪声等环境,如中暑、减压病、噪声性耳聋、手臂振动病等,损害对应器官系统。
职业性皮肤病:接触化学物质、物理因素引发,如接触强酸强碱导致化学灼伤,长期摩擦引发胼胝,接触有机溶剂引发痤疮、光敏性皮炎。
职业性眼病:长期眼部接触粉尘、化学物或强光,如电光性眼炎、化学性眼灼伤、白内障(长期接触电离辐射)等,影响视力功能。
特殊人群注意:孕妇应避免接触铅、汞等致畸物质;老年人易因基础疾病加重职业损伤,需定期体检;儿童从事体力劳动易致发育异常,应避免职业暴露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