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高血压疾病(HDP)多发生于妊娠20周后,核心机制是胎盘缺血缺氧引发全身血管痉挛与内皮功能障碍,主要分为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、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、子痫四类。
-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:孕前或孕20周前确诊高血压,持续至产后12周后,需长期监测血压,目标值<140/90mmHg,高危孕妇(如合并糖尿病)需更严格管控。
- 妊娠期高血压:孕20周后新发血压≥140/90mmHg,产后12周恢复正常,需每月复查,避免过度劳累,保证高蛋白饮食,控制体重增长。
- 子痫前期: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(≥0.3g/24h)或器官功能损害(如血小板↓、肝酶↑),需住院监测,适时终止妊娠,硫酸镁为预防子痫首选药物。
- 子痫:子痫前期基础上出现抽搐,需立即控制抽搐,硫酸镁静脉滴注,预防脑水肿,产后24-48小时内仍需密切监测。
高危人群(如肥胖、多胎妊娠、既往HDP史)应提前12周开始产检,定期监测血压、尿蛋白及胎儿发育,孕期保持规律作息,避免情绪波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