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(收缩压≥140mmHg或舒张压≥90mmHg),且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的妊娠期特有疾病。
一、分类及特点
-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:既往有高血压病史,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血压已升高。
- 妊娠期高血压:妊娠20周后新发血压升高,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。
- 子痫前期: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(≥300mg/24h)或器官功能损害(如血小板减少、肝肾功能异常)。
-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: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后出现子痫前期表现。
二、高危因素
- 年龄≥35岁或<18岁,肥胖(BMI≥28),既往高血压或子痫前期史。
- 不良生活方式:长期精神紧张、熬夜、高盐饮食、缺乏运动。
三、临床表现
- 多数无症状,可能出现头痛、视物模糊、水肿(尤其是手、面部)、体重异常增加(每周>0.5kg)。
- 子痫前期可能伴随恶心呕吐、上腹痛、少尿等严重症状。
四、诊断与监测
- 定期产检监测血压(每次≥140/90mmHg需复查),子痫前期需结合尿蛋白、肝肾功能、血小板计数等指标。
- 高危孕妇建议妊娠16周前开始定期监测血压及尿蛋白。
五、治疗原则
- 非药物干预:低盐饮食(<5g/日)、规律作息、适当运动(如散步)、保持情绪稳定。
- 药物治疗:血压≥150/100mmHg时需遵医嘱使用降压药物,子痫前期需住院治疗并适时终止妊娠。
六、注意事项
- 孕妇应重视孕期血压变化,出现异常及时就医;高危人群需提前与产科医生沟通制定管理方案。
- 产后6周内仍需监测血压,预防慢性高血压或子痫前期复发。
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,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