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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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疮根据组织损伤程度分为Ⅰ期至Ⅳ期,Ⅰ期(1-3天)皮肤完整但局部发红;Ⅱ期(3-7天)表皮破损(水疱或浅表溃疡);Ⅲ期(1-3周)全层皮肤缺失,可见皮下组织;Ⅳ期(>3周)深层组织坏死,累及肌肉、骨骼。
Ⅰ期压疮:局部皮肤持续发红,按压不褪色,无破损。常见于长期压迫的骨突处(如骶尾部、足跟),需及时减压(每2小时翻身),使用减压床垫。
Ⅱ期压疮:表皮破损形成浅表溃疡或水疱,需清洁创面(生理盐水冲洗),避免摩擦,使用水胶体敷料促进愈合。老年、糖尿病患者愈合较慢,需加强血糖管理。
Ⅲ期压疮:全层皮肤缺失,可见皮下脂肪但骨骼、肌腱未外露。需清创(去除坏死组织),使用湿性愈合敷料,感染风险高时需就医。脊髓损伤患者因感觉障碍易发生,需定期评估。
Ⅳ期压疮:深层组织坏死,累及肌肉、骨骼或支持结构。需手术干预(如皮瓣移植),长期卧床者易合并感染,需抗生素治疗。长期卧床且营养不良者愈合困难,需营养支持。
特殊人群:婴幼儿皮肤娇嫩,避免使用刺激性敷料;老年人皮肤松弛,翻身时需避免拖拽;肥胖者易因脂肪堆积导致局部压力不均,需选择合适体位。所有人群均需保持皮肤清洁干燥,避免潮湿环境。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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