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1154次浏览
孕妇心超检查主要是评估孕期心脏结构与功能变化,通常建议在孕早期(12周前)和孕晚期(28-32周)各进行一次,以筛查潜在心脏疾病或监测妊娠相关心脏负担变化。
孕早期心超:重点检查先天性心脏病风险,若孕妇有先天性心脏病史或家族史,需评估心脏结构是否存在缺损、瓣膜异常等,避免孕期心脏负荷加重诱发心衰。
孕晚期心超:监测心脏形态改变,如左心室舒张功能、主动脉瓣反流程度等,同时评估右心室压力及容量变化,预防妊娠期高血压导致的心脏负荷异常。
高危孕妇专项检查:对于合并妊娠期高血压、糖尿病或既往心衰史的孕妇,需增加检查频率,重点关注肺动脉高压、心肌收缩力变化,及时调整治疗方案。
检查注意事项:检查前无需空腹,但需避免剧烈运动,检查中保持放松状态配合医生操作,检查后若出现胸闷、心悸等不适需及时告知医护人员。

















在线问专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