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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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高血压需分情况处理:若血压持续≥140/90mmHg且无蛋白尿,需密切监测;若合并蛋白尿或其他症状,应及时就医。
妊娠期高血压(慢性高血压):孕前或孕20周前血压升高,需规律产检,控制体重,低盐饮食,避免劳累。
妊娠期高血压疾病(子痫前期):孕20周后新发高血压伴蛋白尿,需住院监测,控制血压,必要时终止妊娠,预防抽搐。
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:慢性高血压基础上出现子痫前期,需加强血压管理,密切监测胎儿情况,适时终止妊娠。
温馨提示:高龄孕妇、肥胖、有高血压家族史者风险较高,需更严格产检;用药需遵医嘱,避免自行停药或调整剂量。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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