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3-30
6527次浏览
梅毒对身体危害极大,可累及全身多系统,未经治疗者在感染后2~20年可能进入晚期,出现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。
感染后2~4周,生殖器或接触部位出现无痛性溃疡(硬下疳),伴局部淋巴结肿大。溃疡可自行愈合,但病原体已扩散至血液,进入潜伏状态。
感染后6~8周,病原体播散至全身,出现皮疹(手掌、足底多见)、口腔/生殖器黏膜斑、扁平湿疣等。此阶段传染性极强,若不治疗,症状可反复数月至数年。
未经治疗者感染后2~20年,病原体侵犯心脏、血管、中枢神经系统及骨骼,引发梅毒性心脏病、脊髓痨、麻痹性痴呆、树胶肿(皮肤/内脏肉芽肿),严重时导致瘫痪、失明或死亡。
孕妇感染梅毒后,病原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,导致流产、早产、死胎或新生儿梅毒(皮肤黏膜损害、肝脾肿大、骨骼畸形等),严重影响儿童生长发育。
孕妇需在孕期规范筛查,感染后及时治疗可避免先天梅毒;性活跃人群应使用安全套,减少感染风险;高危人群(如多性伴者)建议定期检查,早发现早干预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