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3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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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,可损害全身多个器官,不及时治疗会导致严重并发症,甚至危及生命。
一期梅毒:感染后2~4周,生殖器或接触部位出现无痛性溃疡(硬下疳),未经治疗数周后可自行消退,但病原体已进入血液播散。
二期梅毒:感染后6~8周,全身出现泛发皮疹(如手掌、足底红斑及斑丘疹)、口腔黏膜斑、扁平湿疣等,伴发热、淋巴结肿大,皮疹可反复发作,病原体仍具高度传染性。
三期梅毒:感染多年后(2~20年),可侵犯心脏(主动脉炎、主动脉瘤)、神经系统(脊髓梅毒)、骨骼及皮肤(树胶肿),严重者致残或死亡,此期传染性降低但破坏性强。
特殊人群注意事项:孕妇感染会通过胎盘传给胎儿,导致流产、早产或先天梅毒(新生儿鞍鼻、锯齿形牙等);HIV感染者易合并梅毒,加速免疫缺陷进程。
预防与治疗:避免高危性行为,使用安全套;确诊后需尽早规范治疗,首选青霉素类药物,需定期复查以防止复发或晚期并发症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