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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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妇科
月经不调中药服用时间需根据辨证结果和药物特性确定。气血两虚型宜在早晚空腹服用;肝郁气滞型建议饭后半小时;血热型需避开经期;虚寒型可在经前1周服用。特殊人群如孕妇、哺乳期女性、儿童及肝肾功能不全者需严格遵医嘱,避免自行用药。用药期间注意饮食清淡,避免辛辣生冷,保持情绪稳定,观察月经变化,若症状持续或加重应及时就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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