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3-31
1006次浏览
孕妇从孕早期(12周前) 开始补充DHA较为适宜,此时胎儿脑部和视网膜发育启动,DHA能通过胎盘促进神经细胞增殖。若未及时补充,可在孕中期(13~27周) 或孕晚期(28周后) 开始,但需优先通过饮食调整。
孕早期(12周前):此阶段是胎儿神经系统和视觉系统发育的关键窗口期,DHA可通过胎盘转运至胎儿体内,参与脑细胞和视网膜感光细胞的构建。建议每日摄入至少100mg DHA,可通过食用富含DHA的鱼类(如三文鱼、鳕鱼)或服用DHA补充剂。
孕中期(13~27周):若孕早期未补充,此阶段仍需逐步增加DHA摄入。此时胎儿体重快速增长,DHA对大脑认知功能和视力发育仍有重要作用。可在日常饮食中增加亚麻籽、核桃等富含α-亚麻酸的食物,α-亚麻酸在体内可转化为DHA。
孕晚期(28周后):胎儿大脑神经突触形成加速,DHA需求进一步提升。建议每日摄入目标量150mg~300mg,可优先选择深海鱼类(每周2~3次,每次150g),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DHA补充剂。
特殊情况补充:若孕妇饮食中鱼类摄入不足(如素食者)、有妊娠糖尿病或高血压病史,应在孕早期就开始DHA补充,以降低胎儿发育风险。此外,产后母乳喂养期间也建议继续补充DHA,通过乳汁传递给婴儿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