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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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产科
孕妇产前检查需覆盖早、中、晚孕期,包括基础检查、超声筛查、血液/尿液检测及特殊项目。
1.早孕期检查(孕12周前):
2.中孕期检查(孕13-27+6周):
3.晚孕期检查(孕28周后):
4.特殊情况检查:
注:具体检查项目需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医生建议调整,保持规律产检是保障母婴健康的关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