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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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产科
孕检挂号挂产科。
首次孕检(孕早期):孕6-8周首次产检,挂产科,需完成血尿常规、B超等基础检查,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囊发育情况。
孕期常规产检:孕11-14周、15-27周、28-40周按孕周分次挂号产科,每4周一次;高危孕妇如高龄、妊娠期糖尿病等,需缩短产检间隔至2周。
高危妊娠:有妊娠高血压、前置胎盘等病史,或合并内外科疾病(如甲状腺疾病),直接挂产科高危门诊,由产科医生联合相关科室管理。
特殊情况:自然流产史、胚胎停育史、多胎妊娠等,建议挂产科特需门诊或高危门诊,便于专人跟踪孕期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