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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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避孕措施主要有以下办法: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紧急避孕药,或在120小时内放置宫内节育器。
紧急避孕药:适用于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(部分药物可延长至120小时),通过抑制排卵或阻止受精发挥作用,需注意药物可能引起月经紊乱,未成年人应在成人指导下使用。
宫内节育器:适用于无保护性行为后120小时内,通过改变子宫环境阻止受精卵着床,尤其适合已生育且暂时无再生育计划者,放置后需注意预防感染。
特殊人群提示:哺乳期女性需咨询医生选择合适方式,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紧急避孕药,服药后如出现严重不适应及时就医。
非药物干预:紧急避孕药并非100%有效,若服药后再次发生无保护性行为需重新评估,建议优先选择常规避孕方式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