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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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主要分为慢性高血压、妊娠期高血压、子痫前期和子痫四类。慢性高血压指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出现的高血压;妊娠期高血压为妊娠20周后新发高血压;子痫前期是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伴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;子痫此前者出现抽搐。
慢性高血压:妊娠前或孕20周前血压≥140/90mmHg。需孕前管理血压,妊娠后监测尿蛋白及胎儿发育,避免因血压波动增加早产、胎盘早剥风险。
妊娠期高血压:孕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,无蛋白尿及器官损害。需定期产检监测血压变化,控制体重增长,避免高盐饮食,预防进一步发展为子痫前期。
子痫前期:孕20周后血压≥140/90mmHg伴蛋白尿(≥300mg/24h)或器官功能异常(肝肾功能、血小板等异常)。需住院监测,适时终止妊娠,预防子痫发作。
子痫: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抽搐,多见于孕晚期或产后。需紧急控制抽搐,硫酸镁预防复发,适时终止妊娠,降低母婴风险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