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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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避孕药建议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越早效果越好,超过72小时效果显著下降。
无保护性行为后:72小时内服用有效,超过72小时不建议使用,此时避孕失败风险大幅增加。
多次无保护性行为:每次无保护性行为后均需在72小时内服用,不可叠加使用,过量服用可能增加不良反应风险。
服药后再次无保护性行为: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再次发生无保护性行为,需重新服用,紧急避孕药仅对单次无保护性行为有效。
特殊人群:哺乳期女性需咨询医生后使用,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,未成年人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进行,避免自行用药。
注意事项:紧急避孕药不可替代常规避孕方法,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,服药后如出现严重不适需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