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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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度干眼症患者若病情稳定(近1个月内无明显症状加重或眼表炎症),且经眼科检查泪液分泌试验(Schirmer试验)>10mm/5min、眼表染色评分<5分,可考虑近视手术。术前需通过泪膜破裂时间(BUT)检查评估泪液稳定性,若BUT>10秒且无明显干眼症状,可在严格术前评估后进行手术。
此类患者若泪液分泌正常、无眼表炎症,可在术前通过人工泪液(如玻璃酸钠滴眼液)改善症状,术后遵医嘱持续使用人工泪液,多数患者术后干眼症状可缓解。
需先进行睑板腺按摩、热敷等物理治疗,待睑板腺分泌功能稳定后再评估手术。若术后出现睑板腺功能下降,需及时通过热敷、睑板腺探通等方式干预。
长期使用含防腐剂的眼药水者,术前需停药1周以上,改用无防腐剂人工泪液。术后干眼症状可能加重,需加强眼部保湿护理,避免熬夜及长时间用眼。
年龄>40岁者泪液分泌功能可能下降,需增加术前泪液质量检查频率。孕期女性建议产后再行手术,哺乳期女性需提前告知医生用药情况,优先选择无刺激的人工泪液。
术后1周内避免揉眼,保持眼部清洁,使用无防腐剂人工泪液(如玻璃酸钠滴眼液)每日4次,避免长时间使用电子设备。若出现异物感、视力波动,需及时复诊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