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种流感疫苗的禁忌症包括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、既往接种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、患急性疾病或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、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、孕妇在妊娠早期(1-12周)等特殊时期。
- 对疫苗成分严重过敏者:疫苗含有的某些成分(如鸡蛋蛋白、防腐剂等)可能引发过敏反应,严重过敏体质者接种可能导致过敏性休克等危及生命的情况,因此需避免接种。
- 既往接种后严重过敏反应史者:若曾在接种流感疫苗后出现过敏性休克、血管神经性水肿等严重过敏症状,再次接种可能重复引发严重过敏反应,应避免接种。
- 急性疾病或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:如处于感冒、发烧等急性病症发作期,或患有心脏病、肺部疾病等严重慢性疾病且处于急性加重期,此时接种可能加重病情或影响疫苗效果,建议病情稳定后再接种。
- 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治疗者:患有先天性免疫缺陷病、艾滋病,或正在接受化疗、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治疗的人群,接种疫苗可能无法产生足够免疫反应,且可能增加感染风险,需避免接种。
- 妊娠早期(1-12周)孕妇:目前尚无足够数据表明妊娠早期接种流感疫苗的安全性,为谨慎起见,建议在妊娠中期(13-27周)或产后再接种,具体需遵循医生指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