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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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
孕妇在医生指导下可服用药用维生素B2。孕早期(12周内)因生理变化可能需要补充,过量服用可能影响其他B族维生素吸收。
孕早期(12周内):孕吐导致食欲下降时,可通过口服药用维生素B2补充,但需遵医嘱控制剂量。
孕中晚期(13周以上):若饮食均衡、无明显缺乏症状,优先通过食物(如奶制品、瘦肉)补充,无需额外服用。
特殊情况:孕期出现口角炎、脂溢性皮炎等缺乏症状时,可短期服用药用维生素B2,但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。
注意事项:过量服用可能引发皮肤瘙痒、尿液变黄,长期服用需监测其他营养素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