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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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检查时间表和项目需按孕周分阶段进行。孕早期(1-12周)重点确认孕周、排除宫外孕;孕中期(13-27周+6天)筛查唐氏综合征等;孕晚期(28周后)监测胎儿发育及孕妇状况。
孕早期检查:首次检查在孕6-8周,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、胎芽胎心及孕周;同时进行血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等基础检查,排查贫血、传染病等风险。
孕中期检查:15-20周+6天进行唐氏筛查(血清学或无创DNA),20-24周做系统超声排畸,24-28周进行妊娠糖尿病筛查(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)。
孕晚期检查:28-36周每2周一次,37周后每周一次。每次监测血压、体重、宫高腹围,孕32周左右行超声评估胎位及胎儿成熟度,孕36周后复查胎心监护。
特殊人群提示:高龄孕妇(≥35岁)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检查;有高血压、糖尿病史者,需加强血压、血糖监测频率,必要时提前干预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