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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池州市人民医院 感染科
精神疾病患者可接种狂犬疫苗,需评估病情稳定性。
精神疾病本身非接种禁忌,但需考虑患者配合度、病情稳定性及药物相互作用。病情稳定且能配合完成全程接种者,通常可接种;躁狂发作期或严重认知障碍者,可能需分次接种或加强监护。
部分抗精神病药物如氯丙嗪等可能与疫苗产生相互作用,需提前告知医生用药史。
接种后应保持规律作息,避免剧烈情绪波动,家属需观察注射部位反应及精神症状变化。如果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精神症状加重,应立即联系医生。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
感染二科
感染中心
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
感染综合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