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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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肺炎密切接触者需立即实施医学观察,时间为自最后一次接触起14天,期间需每日监测体温及呼吸道症状,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异常应及时报告并就医。
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:应尽量居家隔离,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,如需外出需佩戴口罩,与家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,每日通风2-3次,每次30分钟以上,保持手部卫生,使用肥皂或免洗洗手液清洁。
医学观察期间症状应对:若出现发热(体温≥37.3℃)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等症状,应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或医疗机构报告,按指引前往指定医院排查,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特殊人群防护建议:孕妇、老年人、婴幼儿及患有基础疾病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心脏病等)的密切接触者,应优先选择通风良好的独立房间隔离,必要时可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获取专业指导,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变化,如有不适及时就医。
解除医学观察标准:14天内未出现相关症状,且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,即可结束医学观察;若在此期间出现症状或检测异常,需按医学要求继续隔离观察或接受治疗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