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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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腺癌放疗通常在手术前后进行,总疗程约5-6周,每周5次,每次照射15-20分钟。放疗前需定位肿瘤位置,使用模拟定位机或CT确定照射范围,过程中保持体位稳定。
一、术后辅助放疗
适用于肿瘤直径>2cm、腋窝淋巴结转移等高危患者,可降低复发风险。照射范围包括乳腺及区域淋巴结,如腋窝、锁骨上下区。
二、保乳术后放疗
是保乳手术的必要补充,可将局部复发率从20%降至5%以下,需照射整个乳腺组织,剂量通常为45-50Gy,分25-28次完成。
三、术前放疗
用于局部进展期肿瘤(如肿瘤较大或皮肤侵犯),可缩小肿瘤体积,提高手术切除率,照射剂量一般为20-40Gy,分10-20次。
四、特殊情况放疗
老年患者需评估心肺功能,调整照射剂量;合并糖尿病患者需加强皮肤护理,避免感染;孕妇需推迟至产后进行放疗。
放疗期间可能出现皮肤发红、疲劳等反应,可通过保持皮肤清洁干燥、避免摩擦、加强营养等方式缓解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