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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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高血压诊断标准为: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≥140/90mmHg,无蛋白尿及其他器官损害表现;或妊娠前无高血压史,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升高,需排除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。
一、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
孕前或妊娠20周前已确诊高血压,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至产后12周后。
二、妊娠期高血压
妊娠20周后新发血压≥140/90mmHg,无蛋白尿,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。
三、子痫前期
妊娠20周后血压≥140/90mmHg,尿蛋白≥0.3g/24h或随机尿蛋白(+),伴或不伴器官受累。
四、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
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后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或新发蛋白尿,或原有蛋白尿加重。
五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建议定期产检,保持低盐饮食,控制体重增长,避免劳累和情绪波动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