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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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DHA建议从孕前3个月开始服用,持续至哺乳期结束。
孕前及孕早期(1-12周):此阶段是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关键期,DHA可促进胎儿大脑和视网膜发育,建议每日补充200-300mg。
孕中期至哺乳期(13周-产后6个月):母体需额外储备DHA以满足胎儿及婴儿需求,哺乳期女性每日需摄入300-600mg,以支持婴儿脑部发育。
特殊人群提示:有妊娠糖尿病或早产史的孕妇,建议在医生指导下增加DHA剂量;素食孕妇可选择藻油DHA制剂,避免鱼类过敏者选择鱼油DHA。
非药物干预建议:每周食用2-3次富含DHA的深海鱼类(如三文鱼、沙丁鱼),同时搭配核桃、亚麻籽等食物,均衡营养摄入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