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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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检查时间及项目需分阶段进行。孕早期(1-12周)首次检查建册,孕中期(13-27+6周)每4周一次,孕晚期(28周后)每2周一次,36周后每周一次。
孕早期关键项目包括血尿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甲状腺功能筛查及NT超声,可排除严重内外科疾病及染色体异常风险。
孕中期重点检查唐氏筛查、无创DNA或羊水穿刺(高危者)、大排畸超声(18-24周)及妊娠期糖尿病筛查(24-28周),监测胎儿发育及妊娠并发症风险。
孕晚期需复查血常规、凝血功能、肝肾功能,评估骨盆条件及胎位,监测胎心监护,37周后每周进行B族链球菌筛查及胎心监护,预防早产及感染风险。
高龄孕妇(≥35岁)需增加无创DNA或羊水穿刺检查,合并基础疾病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)者需加强对应指标监测,所有检查需在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医生执行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