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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肺炎疫情期间发热,需结合症状持续时间、伴随表现及基础健康状况判断。若发热<3天、无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,可居家观察;若持续≥3天或出现加重,应及时就医。
居家观察期间:保持充足饮水,体温38.5℃以下优先物理降温,如温水擦拭额头、颈部等部位;体温≥38.5℃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退热,需注意避免重复用药,儿童用药需严格遵循说明书。
特殊人群:婴幼儿(6月龄~2岁)发热时,若精神状态差或持续高热,应立即就医;孕妇发热需密切监测胎动,若伴随头痛、咳嗽加重,及时联系产科医生;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(如糖尿病、高血压)发热后,建议尽早到医院排查感染或基础病波动风险。
就医指征:出现持续高热不退(≥39℃超2天)、呼吸困难、胸痛、意识模糊、严重呕吐腹泻等症状,应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,途中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