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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狂犬病疫苗可在疾控中心、综合医院感染科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部分乡镇卫生院接种。
伤口情况明确时:若伤口为I类(完好皮肤),无需接种;II类(轻微破损)或III类(出血、贯通伤)需立即接种,同时对伤口彻底清洗消毒。
暴露后接种:接种时间越早越好,原则上24小时内完成首剂,后续按“0、3、7、14、28天”或“2-1-1”程序接种,具体遵医嘱。
特殊人群注意:孕妇、哺乳期女性及免疫功能低下者,需在医生评估后接种,必要时联合使用被动免疫制剂。
免疫史参考:既往全程免疫者,3个月内再次暴露无需接种,超过3个月需加强接种,具体根据免疫史和伤口情况判断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