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17
4692次浏览
打狂犬疫苗的时间需根据暴露类型和情况确定,分为首次暴露和再次暴露的不同处理时机。
首次暴露:
于暴露后24小时内接种首剂疫苗,后续分别在第3、7、14、28天各接种1剂,共5剂。
严重暴露(如Ⅲ级暴露)者,需同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(如狂犬病免疫球蛋白)。
再次暴露:
若在3个月内完成过全程免疫,仅需在暴露当天和第3天各接种1剂。
超过3个月但不足1年,需在暴露当天、第3天、第7天各接种1剂。
超过1年,需重新全程接种疫苗。
特殊人群:
婴幼儿接种剂量与成人相同,但需注意选择适合儿童的接种部位(如大腿外侧)。
孕妇可正常接种,无需因妊娠推迟免疫。
免疫功能低下者(如肿瘤、长期使用激素者)应增加接种剂量或联合使用免疫增强剂,具体需遵医嘱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