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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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产前诊断中心
产后束腹带建议在产后42天内(恶露未净期)使用,尤其是自然分娩且腹部松弛明显者;剖腹产术后伤口愈合稳定后(约1-2周)可开始使用;产后肥胖或有腹直肌分离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延长使用至产后3个月内。使用时需注意松紧适度,以不影响呼吸和血液循环为宜,每日佩戴不超过8小时,避免长时间使用导致不适或影响恢复。特殊人群如产后贫血、伤口感染或有严重盆底功能障碍者,应先咨询医生再决定是否使用及使用时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