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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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产前诊断中心
孕妇在妊娠中晚期(13周后)可谨慎使用合格蚊香液,需选择低毒配方(如氯氟醚菊酯),使用时保持通风,避免长时间直接接触;妊娠早期(前12周)建议优先采用物理防蚊(蚊帐、纱窗)。使用前需确认产品标注“无香”“低刺激”,避免含苯类溶剂成分。若家中有孕妇,建议选择正规品牌蚊香液,使用时保持门窗开启,每晚睡前1小时关闭房间,使用后通风15分钟以上再进入。如孕妇出现头晕、恶心等不适,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开窗通风,必要时就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