肺结核治疗以抗结核药物为主,需遵循早期、联合、适量、规律、全程原则,疗程通常6~12个月,具体方案依病情而异。
初治活动性肺结核:一线药物异烟肼、利福平、吡嗪酰胺、乙胺丁醇联合使用,疗程6~9个月,需监测肝功能。
复治或耐药肺结核: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,常用二线药物如链霉素、左氧氟沙星、莫西沙星等,疗程18~24个月,需定期复查痰菌。
特殊人群: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,避免肝毒性药物过量;孕妇需权衡利弊,优先选择对胎儿影响小的药物;糖尿病患者需控制血糖,避免结核加重。
结核性胸膜炎:除抗结核药物外,需穿刺抽液缓解症状,避免胸膜粘连。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胸片、痰培养,确保疗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