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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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前检查时间通常从确认怀孕开始,首次检查建议在孕6~8周,后续按医生指导定期进行,高危孕妇需增加检查频次。
首次检查(孕6~8周)
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,排查宫外孕、葡萄胎等异常,同时建立孕期档案,记录基础健康信息。
常规检查(孕11~13周+6天)
进行早期唐氏筛查(血清学或无创DNA),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,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,此时是筛查关键窗口期。
中期检查(孕15~20周+6天)
完成中期唐氏筛查或羊水穿刺(高风险人群),系统超声排畸检查,排查胎儿结构畸形,同时监测孕妇血压、血糖等基础指标。
晚期检查(孕24~28周)
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,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,孕晚期(28周后)每2周检查一次,36周后每周检查,监测胎心、胎位、羊水等情况。
特殊人群提示
高龄孕妇(≥35岁)、有不良孕产史或慢性疾病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)者,需提前咨询医生,制定个性化检查方案,必要时增加无创DNA、羊水穿刺等检查项目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