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4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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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一般需进行5~6次B超检查,不同孕期检查目的和时间有明确规范。
1.早孕期(孕6~8周):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,排查宫外孕、葡萄胎等异常,观察原始心管搏动。
2.孕11~13+6周:进行NT检查,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,结合血清学指标筛查唐氏综合征风险。
3.孕15~20+6周:中孕期系统超声筛查,全面评估胎儿结构发育,排查严重畸形(如心脏、神经管异常)。
4.孕20~24周:系统超声筛查(大排畸),详细检查胎儿各器官发育,记录胎儿生长参数。
5.孕28~32周:晚孕期超声检查,评估胎儿生长发育、胎位、羊水、胎盘情况,监测胎儿成熟度。
6.孕37~40周:产前超声检查,确定胎儿位置、体重、羊水指数,评估分娩方式可行性。
高龄孕妇(≥35岁)、既往有不良孕产史、双胎妊娠等特殊人群,需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检查次数,以确保母婴安全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