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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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通常在妊娠24~28周进行糖筛检查,这是筛查妊娠期糖尿病的关键时间点。
对于无高危因素的孕妇,建议在妊娠24~28周空腹8小时后口服75g葡萄糖进行糖耐量试验,通过空腹、服糖后1小时、2小时三个时间点的血糖值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妊娠糖尿病。对于有高危因素的孕妇,如肥胖(BMI≥28)、糖尿病家族史、既往不良妊娠史等,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就进行空腹血糖检测,若结果异常,提前至妊娠20周前开始筛查,必要时在24周前重复检查。
若糖筛结果异常(如空腹血糖≥5.1mmol/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或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),需进一步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确诊。确诊后应在医生指导下通过饮食控制和适当运动管理血糖,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治疗,避免血糖过高影响母婴健康。
特殊人群如高龄孕妇(≥35岁)、多胎妊娠、既往妊娠糖尿病史者,需加强血糖监测频率,增加产检次数,密切关注胎儿发育情况,在医生指导下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