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9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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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液透析的指征主要包括急性肾损伤(少尿或无尿持续超过2天,血肌酐>442μmol/L)、慢性肾衰竭(肾小球滤过率<15ml/min且出现尿毒症症状)、药物或毒物中毒(需快速清除毒素)、严重电解质紊乱(如高钾血症、代谢性酸中毒难以纠正)。
急性肾损伤:少尿或无尿持续超2天,血肌酐>442μmol/L,伴水肿、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紧急透析。
慢性肾衰竭:肾小球滤过率<15ml/min,出现恶心呕吐、高钾血症、代谢性酸中毒等尿毒症表现时启动透析。
中毒与电解质紊乱:药物或毒物中毒需紧急清除(如甲醇、庆大霉素),高钾血症(血钾>6.5mmol/L)、严重代谢性酸中毒(pH<7.2)药物治疗无效时需透析。
特殊人群:老年患者需结合心功能评估耐受度;儿童应优先保守治疗,仅在危及生命时考虑;妊娠期女性需权衡母婴安全,选择低分子肝素抗凝。
注意事项:透析时机需个体化,避免过度治疗或延误,透析中监测血压、电解质变化,选择合适血管通路保护肾功能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