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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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孕药服用时间因类型而异,短效避孕药需在月经第1-5天开始服用,长效避孕药多在月经来潮第5天首次服用,紧急避孕药则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。
一、短效避孕药
需在月经周期第1天至第5天内开始服用,连续21天后停药7天,期间不可间断,漏服需及时补服。
二、长效避孕药
首次服用在月经来潮第5天,间隔20天服用第二次,之后每月固定时间服用,需注意不可突然停药。
三、紧急避孕药
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越早效果越好,仅对单次无保护性行为有效,不可频繁使用。
四、特殊人群
哺乳期女性需咨询医生后选择合适类型,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慎用激素类药物,40岁以上女性建议采用其他避孕方式。
五、注意事项
服药期间出现严重不适需就医,漏服后补服可能影响避孕效果,建议使用日历或手机提醒避免漏服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