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 2026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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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孕药的服用时间因类型和用途而异。短效复方口服避孕药需在月经来潮第1-5天开始服用,连续21天;长效避孕药通常在月经来潮第5天服用首次,第25天服用第二次;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越早效果越好。
一、短效复方口服避孕药
月经来潮第1-5天开始服用,每日固定时间服用,连续21天后停药7天。需注意漏服处理,漏服12小时内补服,超过需咨询医生。
二、长效避孕药
首次服用在月经来潮第5天,间隔20天服用第二次,之后每月同一时间服用。副作用可能持续较长时间,停药后建议过渡至短效药。
三、紧急避孕药
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,越早效果越好。可能引起月经紊乱,不可频繁使用,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需采取其他避孕措施。
四、特殊人群
哺乳期女性避免使用含雌激素的避孕药,建议采用避孕套;肝肾功能不全者需医生评估;40岁以上女性慎用短效避孕药,可选择其他方式。



















